專案相關名稱說明:


1.  
要助人:負責繳交入會費、年費以及每月互助費之人。

2.  互助人:「安家30專案」互助之對象,須為要助人三親等內親屬。

3.  受款人:互助人身故時可領取互助金與慰問金之人。

 


入會方式:


1.  
同時招募要助人及互助人,要助人及互助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年滿20歲以上之成年人。

2.  要助人須為互助人本人或其三親等內親屬。

3.  要助人為繳交互助費者,互助人為互助之對象。

4.  互助人入會免體檢及健康證明。

5.  同一互助人以入會1次為限。

6.  入會生效日以每月1日或16日為基準。

 

 

收費方式:
 
1.  入會費:要助人申請互助人入會,須繳交每一互助人入會費新台幣1,200元。
2.    費:互助人入會生效第二年起,要助人須繳交每年年費新台幣1,200元,年費於互助費帳單一併收取。
3.  互助費:
 
(1) 互助費採事後繳費方式,每月分上半月(每月1日至15日)與下半月(每月16日至該月最後一日)
   統計身故人次,由系統計算每人平均應負擔互助人數,不足一人者進位至個位數,每一身故人次
   收取新台幣300元。
 
(2)每月15日前寄發繳費通知單,要助人應於截止日期前繳納,若無人申請互助金,仍將寄發通知。 
 
(3)每月應收取之互助費超過12人次(新台幣3,600)時,當月僅收取12人次互助費,未收取部分遞延至次月收取。
 
(4)要助人為單一互助人累積繳費滿新台幣30萬元時,毋須再繳費。



逾期繳費:

1.  未繳足當月帳單應繳總額視為逾期繳費,次月加收逾期手續費新台幣300元。
2.  逾期繳費期間,受款人仍可申請互助金,尚未繳交之互助費自互助金中扣除。
3.  連續2次逾期繳費,經喬安公司以雙掛號催繳仍未繳納者,若契約生效未滿6個月,互助契約終止;
 若契約生效滿6個月,互助契約自動停效。

 

入會年資:


互助人身故時入會年資=互助人身故日期-入會生效日期-停效期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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