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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回金額說明:
1. 互助人入會年資未滿1年者,其互助金為累積已繳互助費總額,再領取新台幣3,000 元慰問金。
2. 互助人入會年資1年以上未滿2年或累積繳費人次達125人次者,其互助金為累積已繳互助費總額,再領取新台幣5,000元慰問金。
3. 互助人入會年資2年以上或累積繳費人次達250人次,其互助金為新台幣30萬元。
4. 互助人累積繳費滿新台幣30萬元,互助人身故時可領回全額互助金30萬元,並加領新台幣2萬元慰問金。
互助金申請方式:
1. 受款人申請互助金,應檢具下列文件:
①要助人、互助人與受款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
②互助人死亡證明書正本或除戶證明;
③互助金申請書;
2. 受款人應於互助人身故後1個月內申請互助金。
3. 未於1個月內提出申請者,仍應交付互助費。
契約終止:
1. 助人得隨時申請互助契約終止,自喬安公司收訖要助人書面通知時,互助契約終止。
2. 互助契約因逾期繳費停效或要助人申請停效超過12個月未申請復效者,互助契約終止。
3. 互助契約終止後,不得請求返還任何已繳交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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